序 号:1
因保管不善,坐落于马园路165弄3号501的浙(2017)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05617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骆勇
2024年5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