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有下列不动产权利登记事项,向社会征询异议,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序号
不动产单元号
申请人
不动产坐落
登记类型
备注
1
330212015023GX00267F00010803
宁波恒威地产控股有限公司
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君尚城B1号地下车库847号车位
转移登记
发票原件缺失
公告单位:宁波市海曙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
2024年04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