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04月24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(鄞州)

发布时间:2024-04-24 来源: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: 【 字号: 保护色:

因保管不善,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双桥名苑30幢90号204室的浙(2023)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61137号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声明人:黄金康

2024年04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