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4月23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启事(江北办理点)

发布时间:2024-04-23 来源: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: 【 字号: 保护色: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

甬国用2008第2504067号/200837200

郑米来

人民路645弄272号1804

(2023)浙0291执744号之四

公告单位: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
2024年4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