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4月22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启事(海曙)

发布时间:2024-04-23 来源:宁波市海曙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: 【 字号: 保护色: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

浙(2020)宁波市海曙不动产证明第0001287号

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

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学院路366号

(2023)浙0205执恢517号之一

2

浙(2020)宁波市海曙不动产证明第0001287号

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

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学院路366号

(2023)浙0291执1024号之四

3

浙(2021)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170080号、浙(2021)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170081号

俞亚园、戴义辉

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江南绿洲1幢1号601室

(2023)浙0205执恢517号之一

公告单位: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2024年4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