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4月22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启事(江北办理点)

发布时间:2024-04-22 来源: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: 【 字号: 保护色: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

浙(2020)宁波市江北不动产证明第0006347号

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

人民路645弄272号1804

(2023)浙0291执744号之四

公告单位: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
2024年4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