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有下列不动产权利登记事项,向社会征询异议,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序号
不动产单元号
申请人
不动产坐落
登记类型
备注
1
330203015020GB00076F00140023
刘敏
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郡西花苑48号地上一层车库020号车位
转移登记
发票原件缺失
公告单位: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4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