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4月19日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(鄞江)

发布时间:2024-04-19 来源: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: 【 字号: 保护色:

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    

序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

类型

不动产坐落

不动产面积

(平方米)

用途

备注

1

许承辉

农村宅基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

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许岩村

99.29/159.06

农村宅基地/住宅

公证继承加分家析产,原证为:j-2002-01-03505

2

许绍国

农村宅基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

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许岩村

29.61/59.22

农村宅基地/住宅

分家析产,原证为:j-2002-01-03505

3

林信国

农村宅基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

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沿山村

33.35/33.35

农村宅基地/住宅

原证为:z-2001-16-00330
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鄞江镇四明东路250号

联系方式:0574-88080163

公告单位: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2024年4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