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4月19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启事(江北办理点)

发布时间:2024-04-19 来源:市自然资源规划局(市海洋局、市林业局) 浏览次数: 【 字号: 保护色: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

浙(2022)宁波市江北不动产证明第0007139号

宁波市融兴典当有限责任公司

湖东路126号<-1-88>

(2023)浙0205执1523号之二

2

T20130033450

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中河支行

正大路18弄19号406

公告单位: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
2024年4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