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4月19日不动产权证明遗失作废的公告(鄞州)

发布时间:2024-04-19 来源: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: 【 字号: 保护色:

序号1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权利人:朱培玉

义务人:陈凯

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浙(2023)宁波市鄞州不动产证明第0067314号

不动产坐落:隐学山庄玉砚路8幢594号全部

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2024年4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