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04月18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(东钱湖)

发布时间:2024-04-18 来源:市自然资源规划局(市海洋局、市林业局) 浏览次数: 【 字号: 保护色:

因保管不善,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澜湖郡39幢202单元18(不动产证号:浙(2023)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102339号)的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郭芮莎

2024年04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