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4月17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

发布时间:2024-04-17 来源: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: 【 字号: 保护色:

序  号:1

因保管不善,坐落于嘉会街19号22-2的浙(2022)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7448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徐谦

2024年4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