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
不动产权证书号
权利人
不动产坐落
备注
1
浙(2020)宁波市江北不动产权第0260779号
邱霞
亲亲家园50幢177号1102
(2023)浙0203执801号
2
浙(2016)宁波市江北不动产权第0145603号
杨瑛
天合财汇中心1、8号4-15
(2023)浙0203执1013号
公告单位: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4年3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