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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3月28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(江北办理点)
序 号:1
因保管不善,坐落于钰鼎园10幢23号1404的浙(2021)宁波市江北不动产权第013163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褚裕奇
序 号:2
因保管不善,坐落于天水家园35幢105号602,阁楼的甬国用2006第2500613号/200619356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黄群飞
2024年3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