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03月27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(鄞州)

发布时间:2024-03-27 来源: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: 【 字号: 保护色: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  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(证明)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

z-2003-10-01195

 谢善栋

姜山镇沈风水村

公告单位:  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 2024年03月27日